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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中突然闪过一片红光,是汪嘉文躺在血泊中的样子,是我歪在暗无天日的房间里,身上刚凝结却又被撕裂的伤口,是任岷亲手把刀送入我胸口时迸出的血珠。
身上仿佛再经历了一次这样的疼痛,我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又睁开,刚刚流露出的那些软弱和动摇,已经被很好的收藏妥帖,不露痕迹。
发生过那么多的事情,无论那些事是不是面前这个任岷做的,我和他,都已经完全不可能了。
“真的谢谢你。”我对任岷点头:“这么多年,要坚持下来也很辛苦,我会把它当做我们友情的纪念,好好珍藏的。”
任岷脸上划过一丝失望,随后也展颜笑开:“阿真,我就直说了吧,对朋友,我不会做到这个地步,你知道的,我想要的是更进一步的关系,恢覆到我们大学时的那种关系。如果那天没有遇见你,我可能还是把你放在心里,仅仅做一个念想,可是既然我们再相遇了,我就不会再放开你。”
我嘆了口气:“何必呢,任岷,当时是你提出的分手,不是我啊,你那么好的条件,又为何要吃我这棵糟糠回头草。”
任岷耸耸肩:“其实那时候的事情不像你所知道简单,不过我也不想多提。阿真,你只要知道,我真正爱过的人,只有你一个,那就够了。”
我低下头,不想再去听他的话。好听情话,是说给心热情动之人听的,像我这样对感情心灰意冷的人,不去在意不去当真,便是最好的自我保护。
“可是,我已经不爱你了。”终于把这句话说了出来,原来并不怎么艰难。
任岷沈默,我也沈默,我不敢抬头去看任岷的脸色,甚至希望他拂袖而去……谁能拒绝任岷,谁敢拒绝任岷,像他这样心高气傲的人,一定会勃然大怒,觉得我不识抬举吧。
把我想得不堪些也没关系,只要一切能了断就好。
不想再见他,无论他是想对我好还是不好,我都不想再见他。
离开会所,拒绝了任岷要让司机送我回去的提议,我一个人慢慢走在这条幽静的小马路上。两边的梧桐树长得茂密,枝叶的影子几乎遮住了所有阳光,偶尔一阵凉风吹来,甚至还让我觉得身上凉飕飕的。
不过这样也好,让我喝了好几杯酒的大脑,稍微清醒一些。
如果是以前那个没有受到伤害的我,听见任岷这样说,一定会头脑一热就答应--尽管是任岷先离开我,但在那之后的几年里,我虽然口口声声说要找新男友,却从来真正从和他一起的那段经历中走出来。
若不是他亲自把那些我所留恋的回忆撕碎,我不会如此快地试图静下心来,然后发现任岷的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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