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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医院裏的灯与其他地方的并无不同,不过也是普通的白炽灯,可医院中的光却又总是比任何一处的光要来得更白,甚至可以说是青白。
灯光能将每个人都照得白到失真。
时小慢是,越驰也是。
时小慢的背抵在墻上,腿软得已经半弯,他死死抱住女儿,眼看越驰越来越近。脑中不再是越驰弯腰帮他放车座,也不是越驰在车窗内叫他上车,更不是越驰低头给他写名字的那些场景。他眼前明明是只有越驰一个人,可他脑中想到的全是多年前,也是这样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将他架起来,将方芳架起来……
嘲弄声,辱骂声,各式各样荒淫的声音。
时小慢的脸色变得比医院的光还要青白,浑身开始无法抑制的发抖与出汗。
越驰其实是个有些迷信的人。
但这一点别人不知道。
他很信命。人长大了,大多记不住小时候的事,他却记得大约三四岁时,他爷爷抱着他,要大师给他看看。他们这样的人家,所谓的看看,是真看看。好的话,自是最好,若是不好,是要想办法把这“不好”给变好的。
他记得大师说他命硬,只会克别人,别人克不着他。只是有个前提。
偏偏那前提是什么,他不记得了,也不知是那位大师当时压根就没当他的面说,还是大师说了,他给忘了。
总之他的命是真硬,小时候被人绑架,结果半路出车祸,死的是绑匪。中学时候与世交朋友去非洲玩,遇到狮群,领头的人被撕碎,同伴们也死了一个,他却被一只路过的成年老虎给叼走。最后他自己拿枪崩了那只老虎,顺利返回,还又救了几个人。
对他不好的人,从未真心爱惜过他的人,都早早死了,例如他妈。令他不痛快的人,也全都靠看他脸色过活,例如他的姨妈跟那个不成器弟弟。
背叛他的人,也全部没有好下场。除此之外,二十八年来,无数的人前仆后继地往他身前涌,不管是为钱,还是为他这个人,被他伤得体无完肤,最后要死要活地还要说爱他。
他是真命硬,也总能化险为夷。
这就导致他愈发信命。所以眼前,第三回遇到时小慢时,他这心裏便难得有些波动。
他觉着时小慢的出现,兴许与他的人生有点儿关系。
时小慢是任何时候,他低头看太久,也不会看到的人。毕竟时小慢离他太远太远,远到太小,小到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现。可偏偏就是那晚的火车,他遇到了这个人。二十四小时内,还连连遇到三次。
既是命的意思,越驰愿意尊崇。
只是该如何尊崇?
毫无疑问,时小慢长得不错。
但同样毫无疑问,时小慢不是他喜爱的那种类型。
越驰偏爱长得修长、柔美而又充满艺术气息的人,他从前的情人几乎都是这种类型。累极时,能给他弹弹琴,陪他看部电影,又或者与他聊聊某本书,这样的人,是越驰喜爱的。
他对情人的要求很高。
时小慢完完全全不是。
时小慢长得挺漂亮,却充满孩子气。说是二十一岁,其实瘦瘦弱弱的样子,说是十□□也有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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