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尾的一张小型儿童写字桌。
王喜萍双手双手搭在腹部躺床上,没有脱衣服也没有盖被子,穿的整整齐齐,睡的端端正正。
与非本有些惊讶开灯没有把她惊醒,走近了才发觉,对方的眼睛是睁着的反倒把与非吓一跳。
江睿安跑过去站在床边,不停摇晃王喜萍的身体,“妈妈,妈妈你醒来看看我呀,求你了醒来吧。”
“阿姨?”与非也走过去,试探唤了唤。
王喜萍对江睿安的拉扯不为所动,但她对与非的声音瞬间有了反应,扭过头,望着与非:“我记得你。”
她瘦的皮包骨头般,眼睛却不浑浊,咬字很清楚,不像是迷糊状态,而且语气很坚定。
与非有些惊讶,他和王喜萍两次见面,第一次的时候对方在发病到处找孩子,第二次对方在工地大门口上吊未遂昏迷被抢救,这两次几乎都是他在观察对方,对方竟然会记得他?
不等与非回应,王喜萍突然伸手去抓与非:“我究竟怎么做,你才能把安安还回来!”
因为瘦,她伸出的手就像是皮包骨头的鸡爪子,细长且如老树皮般的褶皱纹理遍布,但其中的蕴含的手劲连站在
与非的瞳孔微缩,这只手太“丑陋”,令他有种对方一旦抓住他就会用手镶嵌进他血肉里从此扒拉不下的错觉。
修冥突然上前一步,站在了与非的身侧。
屋子里挂在墻上的寸小电视也在这时候自动打开,里面传出狗血电视剧里最经典臺词:“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