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大城市上学之后,就被城市里的灯红酒绿给深深的吸引了,他便下定决心一定要在这个大城市里生活,再也不要回自己那个一无所有的小农村了。
本来有这种志向是一件好事,但是这个孟广平确是一个极度虚荣的人,他是村里少见的大学生,放假回家后村里的人都是对他敬畏三分的,这种优越感让他很是受用,但是在大城市的学校里,条件比他好的人是多了去了,他根本就不会受到别人的任何重视,这本来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是这个孟广平的心里却是接受不了。
于是他就想尽办法的去出人头地。孟广平长得是一表人才的,收拾打扮一下绝对算的上是帅哥一枚,但是其实孟广平在县里上高中时就已经交了一个女朋友,那个女生就是自己邻村的公认的村里的第一大美女,也就是白清清的亲生母亲宋子梅。
孟广平当时有这样一位女朋友是让人很羡慕的,因为毕竟对方是公认的大美女爱慕者也是很多的。这点也不是什么秘密,大家谁心里都很清楚的。
上大学之前,孟广平对着自己的女朋友信誓旦旦的说等自己毕业了在城里稳定了,就讲她接到城里生活,宋子梅对孟广平的话也是深信不疑,对他更是忠心耿耿,还经常自己打工攒钱给孟广平买衣服日用品寄到城里去。
本来大家都看好的一对,在孟广平大四毕业那年确变了样。
因为孟广平认识了一位新的女孩王美莎,王美莎是个土生土长的城里人,而且在当时也是可以算是一个小小的富二代了,因为王美莎的爸爸是个成功的商人,自己有好几家工厂。王美莎之所以会认识孟广平完全是个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