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像不太开心?”他低头看着我,皱眉。
我勉强地笑笑,不想撒谎,也不想提起麦畅,只好拿起鸡腿来啃,以掩饰自己的失落。
他移开目光,摇摇头,喝掉可乐,然后看看表,好像要赶时间的样子。
“你叫什么?”他已经在装笔记本。
“徐然然。”
“徐然然??”他笑了一下,起身,拿走了一个汉堡,说:“我赶时间,可能要先走了。”
“不会吧?”我有些愕然,指着桌面上的食物呆呆地说:“东西都没吃呢。”
他没回话,只是摸摸口袋,掏出正在震动的手机,接下电话:“不用急,还来得及,等我分钟,已经在路上了。”
挂断电话,他就拎起笔记本,向我打手势道:“再见徐然然。”
我呆呆的,有点反应不过来。好不容易才认识一个肯和我说话的人,他却要走了,还走得这么急。怎么回事?
男人不管我之反常,走时,利落决裂,连头都不回一下,我甚至没有机会向他说一声,再见。
我认命地嘆嘆气,算了,不过萍水相逢,他又不是我什么人,在乎他做什么?
我继续啃鸡腿,喝奶茶。
吃饱喝足后,厚着脸皮向餐厅的经理借了几张白纸,一支圆珠笔,左手托着下巴就写起稿子来。
反正也没地方可去,就在这裏蹭空调好了。
餐厅的人虽多,却一点也影响不了我的灵感。当写男主角被谑时,心裏痛快得很。这种□□,就像按住该死的麦畅抽打一顿一样。我想,以后的小说路线就根据麦畅待我的情况而定,如果,他凶我一句,我就找个配角抽他一顿。呵呵。